縣司法局統(tǒng)一行使全縣行政復議職責
根據(jù)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和省市機構編制部門具體部署,經縣委編委批準,我縣整合縣政府各部門行政復議職責,統(tǒng)一由縣司法局承擔,為全面依法治縣提供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整合行政復議受理權限。除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稅務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外,全縣行政復議職責由縣政府集中統(tǒng)一行使,縣司法局為縣政府行政復議機構,依法辦理全縣行政復議事項??h政府其他部門不再行使行政復議職責。
明確行政復議機構職責。縣司法局增設內設機構“行政復議應訴科”,負責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綜合性事務工作;負責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辦案保障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規(guī)范化建設工作;負責對全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的綜合協(xié)調、指導監(jiān)督、理論研究工作等。撤銷縣政府其他部門行政復議專門機構。
統(tǒng)籌編制資源調劑使用。堅持“編隨事走”,統(tǒng)籌編制資源,核定行政復議應訴機構編制,努力做到編制核定、人員配備與職責任務相適應,確保全縣行政復議工作有效銜接、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