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一人網上散播不實言論被拘留
網民李某某為達到個人目的,通過快手發(fā)布不實言論,造成廣泛傳播,擾亂了正常網絡空間秩序,損害了他人聲譽及政府形象,12月18日,縣公安局依法對其行政拘留。
據了解,李某某為興城鎮(zhèn)村民,因村內土地流轉問題,為達個人目的,于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24日期間,多次在網絡上發(fā)布相關視頻,散布不實言論,公然誹謗、詆毀有關人員,造成不良影響。
獲悉此信息后,西縣委網信辦與縣公安局密切配合,迅速落查,經查實,李某某在網絡上發(fā)布不實言論的違法行為證據確鑿。經依法詢問,李某某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鑒于李某某認錯態(tài)度良好,主動刪除相關視頻并承認錯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之條規(guī)定,決定對李某某行政拘留六日,并處罰款壹佰元整。
警鐘長鳴: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散布不實言論必受嚴懲??焓?、抖音、微信、今日頭條等社交軟件雖然已成為人們網上社交的重要場所,然而并非法外之地,同樣要受到法律的監(jiān)督。個別群眾將網絡用作發(fā)泄私憤、報復他人的工具,不僅誤導了大眾,也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希望大家引以為戒、時刻警醒,在享受互聯(lián)網社交平臺帶來便利的同時,也要遵紀守法,不傳謠、不信謠,不散布不實信息,不發(fā)布不當言論,依法表達訴求,依法理性維權,共同營造一個健康有序、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