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審判二庭成功調解一起九年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
近日,縣法院民事審判二庭成功調解一起長達九年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當事人當庭履行,向原告支付了拖欠九年的工程款。
2012年原告唐某某分包了被告金某某承包的遷西縣某幼兒園外墻保溫、內外墻涂料工程,雙方簽訂了承包協(xié)議。工程完工后,被告金某某尚欠原告唐某某工程款12萬元,拖欠至今已九年有余。此案起訴至法院后,雙方當事人對立情緒嚴重,矛盾較深,對未給付工程款的數(shù)額及工程質量問題爭執(zhí)不下。為及時化解糾紛,員額法官丁貴文及干警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到庭調解,通過對案件的具體分析,準確把握當事人的矛盾焦點,有針對性地進行辯法析理工作,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和解。
當原告唐某某接到干警遞過來的工程款,激動地說:“感謝民二庭丁法官為我解決了拖欠長達九年的工程款問題!”??h法院民二庭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耐心、細心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盡最大努力做到急當事人之所急、想當事人之所想,以實際行動提升審判質效和司法公信力。